教務處工作職責
1.負責總體規劃和統籌推進學校本科教育教學改革和發展。
2.負責學校人才培養方案和課程教學大綱的制(修)訂、調整、異動、研究、指導及總結等工作;負責專業設置與調整。
3.負責學校理論教學、實踐教學等教學運行管理,組織開展現代產業學院建設工作;教材訂購、發放;組織國家級、省級、校級各類考試。
4.負責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計劃制訂、宣傳及錄取工作;全日制學生學籍學位管理工作。
5.負責學校教學質量保障體系的完善與運行,開展各類教學質量的監督與評價。
6.負責專業、課程、教材和基層教學組織建設,教學改革與研究、教師教育教學能力提升、教學質量考核工作。
7.負責組織各級主管部門及各類權威評估機構實施的本科教學評估、專業認證和專業評估;組織學校二級學院教學工作評估、系(教研室)評估、專業評估、課程評估等工作。
8.負責教學基本狀態數據信息采集、上報與分析工作。
9.負責構建創新創業教育體系,統籌開展創新創業教育、指導和培訓工作;組織大學生創新創業項目申報與管理、學科競賽等工作。
10.配合其他部門做好相關工作,完成學校和上級組織交辦的任務。